水利厅办公室转发《关于加强2018抗震救灾
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宁水办字〔2018〕24号
厅机关有关处室、局办:
为认真做好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应急各项工作,现将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加强2018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宁抗震指办〔2018〕2号)转发给你们,请科教处、建设处、农水处、机关服务中心、防汛办、水利调度中心根据职能牵头,组织相关部门(单位)对重要水工建筑物、重要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、重点水库、各类供水工程及管线、办公场所及水利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,各单位要编制地震应对预案,以人为本,加强预案演练,切实提高地震紧急应对能力,减少灾害损失。
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于4月18日(星期三)前将重点检查情况报送厅办公室。
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
2018年4月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